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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CS - 101 - 035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一廠 |
日期: |
2012 年 12 月 14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核一廠2號機第25次大修期間,防護塗裝及控制棒測試作業視察發現,請檢討改善。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依核能營運品質保證方案9.3.1(3)節規定防護塗裝應由合格之人員、程序和設備予以完成並保存其紀錄;10.3.1(1)節規定檢驗計畫須訂定檢驗項目、要檢驗的特性、檢驗方法、質或量的合格標準與所需的檢驗紀錄,如採抽樣檢驗,則必須依規定之標準抽樣;10.3.1(3)節規定執行檢驗工作必須是由原工作人員以外具備資格之檢驗人員擔任;10.3.1(6) 節規定檢驗紀錄需包括檢驗方法、檢驗人員、檢驗日期、檢驗結果與評估是否合格;12.3.1(5) 節規定量測及測試設備須加以適當標識,並可追溯其校正紀錄。查證本次大修抑壓槽內部塗裝作業發現除防護塗裝施工品質檢查表並未載明所用膜厚儀相關資訊(如儀器型(序)號、編號標示、校正效期等)、檢測時間、膜厚度合格標準、一般表面狀況檢查紀錄,以及註明檢測人員等外,對於前述相關檢驗作業與紀錄等之要求,程序書 1366「防護塗裝工程程序書」之內容及要求亦有不符合品質保證方案規定之情形,請檢討並補正程序書及檢查紀錄內容不足之情形。
二、依核能營運品質保證方案11.3.1(2)節規定試驗的進行必須依據試驗程序書執行;11.3.1(5)節規定試驗結果須列入紀錄且至少須包含試驗特性項目、試驗方法、試驗設備、記錄員、日期、觀測方法、結果、合格與否、對發現的缺點所採取的改正行動及評估人員。若試驗結果是不符合,則試驗紀錄尚須包括不符合狀況之解決辦法。查證程序書 604.5.1「控制棒驅動系統阻力特性偵測」發現對於阻力特性偵測試驗不合格之控制棒,相關測試紀錄除未記錄對於不符合狀況之解決辦法外,程序書 604.5.1亦未針對用以做為替選方案之「控制棒急停測試」建立測試作業程序,以及紀錄文件,請檢討並補正程序書缺漏之內容。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1.核能一廠程序書1366「防護塗裝工程程序書」
2.核能一廠程序書604.5.1「控制棒驅動系統阻力特性偵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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