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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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CS - 101 - 028
開立單位:
保安應變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12 年 09 月 27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請 貴廠針對本會於101年9月10日執行核一廠第三季緊急應變作業視察所發現之缺失,提出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依「核子反應器設施緊急應變計畫附錄1:台電公司各緊急應變場所及設備設置基準」,電廠技術支援中心應設置錄音設備,記錄事故期間任務執行經過。本會於101年9月10日執行視察時,經測試TSC錄音設備,無法錄音,請改善。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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