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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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101 - 034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12 年 09 月 06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請針對龍門電廠餘熱移除系統(Residual Heat Removal, RHR)及備用硼液控制系統(Standby Liquid Control, SLC)之設備驗證報告欠缺石威公司之審查評估紀錄,進行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一、查台電公司101年8月23日電核技字第10108073331號函送龍門電廠備用硼液控制系統(SLC)、餘熱移除系統(RHR)及爐心隔離冷卻系統(RCIC)相關設備耐震及環境驗證報告本會第三次審查意見之回覆表,發現硼液控制系統(SLC)、餘熱移除系統(RHR)之設備驗證報告,欠缺石威公司之審查評估紀錄,不符龍門電廠設備驗證方案(EQ Program)之要求,核島區(Nuclear Island, NI)安全相關設備之設備驗證報告,應經石威公司審查評估。

二、請全面清查NI安全相關設備之設備驗證報告,如有不符龍門電廠設備驗證方案(EQ Program)之要求,欠缺石威公司之審查評估紀錄者,請一併進行檢討改善。

三、另依前開本會第三次審查意見之回覆表,發現前述欠缺石威公司之審查評估紀錄者,將由台電公司審查辦理,請將審查作法明述於龍門電廠設備驗證方案(EQ Program)內,並將修正之龍門電廠設備驗證方案(EQ Program)送會審查。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配合封存,已另案管控。
參考文件:
1.台電公司101年8月23日電核技字第10108073331號函送龍門電廠備用硼液控制系統(SLC)、餘熱移除系統(RHR)及爐心隔離冷卻系統(RCIC)相關設備耐震及環境驗證報告本會第三次審查意見之回覆表

2.龍門電廠設備驗證方案(EQ Program)(06888-0AT2.4-3900 Rev.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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