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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MS - 101 - 016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三廠 |
日期: |
2012 年 06 月 15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核三廠1號機EOC-20大修期間有關執行600-O-108S小棄載測試之缺失,請檢討改正。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101年5月6日電廠執行600-O-108S小棄載測試項目,發現第五台柴油機測試反應頻率為61.375Hz,未在運轉規範規定三秒內回復至58.8~61.2Hz限值間,宣判未符合要求。5月7日電廠改變測試方式修改程序書測試步驟(開啟EDG Output Breaker同時將Mode Switch由Droop轉至Iso),來驗證調速機響應,測試結果發現頻率雖在三秒內回復至限值內,但Droop轉換至Iso時頻率變化與以往不同,卻仍宣佈第五台柴油機恢復可用(Available)。5月18日電廠召開會議判定5月6日及7日測試結果都不符合接受標準,再提PCN改回原先測試步驟。5月24日經調整調速機控制參數(增益及穩定度值) 後測試成功。
二、經查電廠自5月6日測試失敗以來,未經審慎評估即修改程序書變更測試方式,直至5月24日調整調速機控制參數後才測試成功,造成第五台柴油機不可用時間長達18天,已不符本會"第五台柴油機必須保留作為大修機組之備用電源"之要求。緊急柴油發電機之可靠性影響機組安全甚鉅,請電廠提出檢討方案以免未來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600-O-108S「5TH柴油發電機特殊安全設施/安全注水/喪失廠外電源測試程序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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