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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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MS - 101 - 016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12 年 06 月 15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核三廠1號機EOC-20大修期間有關執行600-O-108S小棄載測試之缺失,請檢討改正。
注意改進內容:
一、101年5月6日電廠執行600-O-108S小棄載測試項目,發現第五台柴油機測試反應頻率為61.375Hz,未在運轉規範規定三秒內回復至58.8~61.2Hz限值間,宣判未符合要求。5月7日電廠改變測試方式修改程序書測試步驟(開啟EDG Output Breaker同時將Mode Switch由Droop轉至Iso),來驗證調速機響應,測試結果發現頻率雖在三秒內回復至限值內,但Droop轉換至Iso時頻率變化與以往不同,卻仍宣佈第五台柴油機恢復可用(Available)。5月18日電廠召開會議判定5月6日及7日測試結果都不符合接受標準,再提PCN改回原先測試步驟。5月24日經調整調速機控制參數(增益及穩定度值) 後測試成功。

二、經查電廠自5月6日測試失敗以來,未經審慎評估即修改程序書變更測試方式,直至5月24日調整調速機控制參數後才測試成功,造成第五台柴油機不可用時間長達18天,已不符本會"第五台柴油機必須保留作為大修機組之備用電源"之要求。緊急柴油發電機之可靠性影響機組安全甚鉅,請電廠提出檢討方案以免未來類似情形再次發生。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600-O-108S「5TH柴油發電機特殊安全設施/安全注水/喪失廠外電源測試程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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