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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CS - 101 - 022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一廠 |
日期: |
2012 年 05 月 04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請 貴廠針對本會執行核一廠核安管制紅綠燈偵測試驗查證所發現之缺失,提出檢討改善。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本會駐廠視察員於101年04月23日依程序書606.4.6「高壓爐心注水泵可用性及流量試驗(額定壓力)」查證二號機HPCI流量測試時,發現運轉技術規範SR 3.3.5.1.2有關HPCI最低流量閥E41-F012功能測試部分,程序書606.4.6並未建立相關接受準則。
二、針對上述程序書內容未臻完善問題,請儘速檢討改善並提出因應措施。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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