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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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CS - 101 - 025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12 年 06 月 01 日
注意改進事項:
爆炸性物品儲存及管制。
注意改進內容:
一、本會駐廠視察員於5月10日查證SBLC系統爆炸閥,閥內包含雷管與炸藥,屬爆炸性物品,依電廠程序書1102.05第4.1.5節,應屬E級特殊級-須依製造廠家提供之方法保管。目前電廠實際係依4.1.1節,存放於A級倉儲,且未有任何隔離保管措施,對於此類危險物品之存放應慎重處理,請檢討。

二、另電廠程序書105.28特定潛在危害作業管制辦法,未包含「爆炸性物品」,是否周全請一併檢討。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核一廠相關程序書105.28與1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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