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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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MS - 101 - 006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三廠
日期:
2012 年 04 月 11 日
注意改進事項:
本會101年第1次核三廠夜間不預警視察之發現,請惠予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針對本次夜間不預警視察,在2號機主控制室檢視設備及儀器跨接表,發現編號TM-02-98-006設定值、設備裝置之臨時性變更/拆除/跨接工作申請表,預定復原期限(100.12.31)已逾期。經查證本項目為SORC議題編號973-4-04,已在100.12.14 SORC第1025次會議審查同意變更預定復原期限為101.6.15,惟主控制室之文件仍未更新。

本發現有以下事項待改善,分別敘述如下。

1.未能切實遵照程序書1102.03執行,至少包括

(1)第5.5.6節:經SORC會議同意通過之延期復原日期申請案,由品質組作業負責人將狀況更新於延期復原日期更新表。(1102.03表H)

(2)第6.7.2節:每值值班主任/值班經理於接班後,應詳查設定值暫時變更及臨時性設備變更、線路管路拆除、跨接工作管制狀況表及所有未結案之申請表,以充分掌握臨時/緊急因應措施。

(3)第6.7.7節:經SORC會議核准之特定完成期限案件,則列入SORC會議待追蹤事項定期追蹤,申請案如超過經SORC會議通過之最後復原期限,若再有經SORC會議通過修訂最後復原期限,品質組作業負責人即據以修訂申請表(1102.03表H)上之預定復原日期。

2.未能切實遵照程序書104.1執行,至少包括

(1)第6.10.2.8節:查看設備巡視記錄。以下僅適用於值班主任和值班經理,接班值班主任和值班經理在接崗位之前,應查看和瞭解下列各項:6.10.2.8.2設定值,設備裝置(含線路、管路…等)之臨時變更及線路管路/拆除/跨接狀況表。

3.請電廠針對上述說明相關程序書建立適切執行及管控之機制。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1.程序書1102.03(設定值暫時變更及臨時性設備變更、線路管路拆除、跨接工作管制程序書)。

2.程序書104.1(運轉管理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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