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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CS - 101 - 009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一廠 |
日期: |
2012 年 01 月 31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請 貴廠針對本會執行核一廠核能安全總體檢近期檢討議題總結執行現場查證所發現之缺失,提出檢討改善。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於目前核一廠暫設於電池室走道之480V移動式柴油發電機引接電器箱,對應現行規劃供電至直流設備、交流不斷電系統及維持主控制室照明等設備,斷路器及電纜數量仍不足,請台電公司儘速增設。
二、廠房地面雖設有洩水通道,但為防範惡水侵襲致廠房內淹水,水流隨著廠內空間路徑任意流竄,電廠應加強廠房內重要設備房門之水密性,以避免淹水經門縫流竄而危害設備。
三、核一廠因應複合式事故生水管路耐震能力改善,已成立DCR-C1-3184/C2-3185將機組生水消防管路地下管線部分增設明管迴路,惟相關改善案並未包括程序書540.7「EOP輔助程序書」所規劃之東邊山上標高108公尺三個容量計3600公噸生水池後備水源生水消防管路地下管線部分,相關規劃之適切性應再加以考量。
四、核一廠在因應緊急狀況下對人力需求檢討時,將消防班人力納入,因此消防班人員和消防車所處之場所,其建物耐震能力也須納入考量,確保緊急時人力和消防設備之可靠度,核一廠應強化消防班人員和消防車所處場所之耐震能力,並提出規劃時程。
五、核一廠已購入8台480V/500kW柴油發電機,因改善工程尚未施工,目前暫置在兩部機廠房外BCSS注水口處,有妨礙注水口處通道,針對尚未完成改善工程之備品或設備,電廠應再檢視其所處位置之適切性。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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