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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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CS - 100 - 023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11 年 12 月 16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請檢討研議合理之安全注水泵可用性測試步驟及方法。
注意改進內容:
一、本會視察員於12月6日稽查2號機執行程序書606.1.1-A「CS泵可用性及流量試驗(A串) 」,依程序書內3.2.2節要求為記錄排氣閥開啟時間,另依3.2.3節說明灌水前可先執行E21-F015A閥位測試開啟歷程時間測試。而當日執行該作業時,已因先執行606.1.2-A「爐心噴灑系統─馬達操作閥運轉能力測試(A串)」之E21-F015閥測試,管路已洩水,故執行後所記錄時間為補滿管路中的水及再加上逸氣時間,非原3.2.2節所需量測計算正常滿水管路狀態仍有可能的逸氣時間,程序書內容明顯出現錯誤執行步驟。

二、另依程序書內3.2.2節說明目前記錄排氣開啟時間的方法,是做為管路內氣體量判斷之參考,但該程序書又未能提供明確判定其氣體量的方法及如何參用,未能達到監測目的及NRC GL 2008-01相關要求。

三、上述部份擬請台電提供說明並再行研議合理之測試步驟及方法,並平行展開至其他安全注水系統。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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