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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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CS - 100 - 021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11 年 12 月 12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請 貴廠針對本會執行設備組件設計基準視察所發現之缺失,提出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一、DCR-0626一、二號機於緊急海水泵室增設480V及220V三相電源改善案,經查相關成套文件,發現本改善案並未執行可行性評估,亦無相關電力負載分析說明,無法確認相關改善是否仍符合原設計基準,請檢討改善。

二、DCR-C1-1323/C2-1324一、二號機RHR SW管路RO-202A/B及CSCW SW RO-203A/B管路口徑修改改善案,經查該改善案之施工完成後,依據程序書606.3.2「緊要海水泵及餘熱移除海水系統增壓泵運轉能力定期偵測試驗」執行測試驗證,發現該項測試係於ESW Pump及RHR增壓泵同時運轉之狀況下,讀取相關數據,並無法確認ESW Pump確實具有FSAR 9.2.1.2.2所述之設計能力,相關ESW Pump性能驗證內容亦不符合運轉技術規範 SR 3.7.2.1.3依據營運期間測試(IST)計畫執行ESW Pump性能驗證之規定,請檢討改善。

三、DCR-C2-2874將現有102、104、103、130等系統之Vent Valve下移至安全操作位置改善案,經該改善案工程設計計算書,發現緊急柴油發電機(EDG)冷卻水熱交換器管線1"-CSCW-129S和WC-5管線1"-CSCW-132S之新增Vent管線,其計算地震力均使用該等設備所處樓層反應譜在33Hz下之加速度值,然電廠並未計算所增加管線自身之頻率大小,計算書中亦未提出工程經驗說明或資料以供佐證,對於設計修改案工程設計計算地震力,電廠應檢視所引用參數之合理性,避免造成分析結果不夠保守,對此問題應加以改善。

四、DCR-C1-3037/C2-3038將一、二號機HPCI系統及RCIC系統Steam Leak Detection之區域溫度/差溫儀器跳脫之Fail Iso.功能取消改善案,經查本改善案之完工測試要求,電廠僅要求以程序書602.2.5.2「HPCI&RCIC;蒸汽管路高溫度迴路校正程序書」執行相關儀器校正,卻未執行相關功能測試,對於確認本改善案是否符合所要求之設計基準,恐有不足,請檢討改善。

五、查證二號機EOC-24執行之程序書759.2.1「變流器校正程序書」內容,表759.2.1 中變流器編號E51-K605接受標準為輸入高電壓跳脫值145~150V,實際動作值為147.9V,而重新啓動設定值144~149V,實際動作值為147.8V,跳脫值及重新啓動設定值的接受範圍在同一區間,實際跳脫值及重新啓動值僅相差0.1 V,無進行調校,請依變流器原廠家說明書建議,研議合理之接受標準。另高低電壓之重新啓動值並無法校正,但程序書分別有校正前後的欄位,請修正程序書內容。

六、經查核一廠FSAR 9.4節並無ESW Class 1E電氣設備室通風系統相關之通風要求,且電廠相關通風系統程序書,亦無ESW Class 1E電氣設備室通風系統相關之通風要求;同時,經現場查證ESW室之MCC相關設備,皆有通風設備及溫控元件,但電廠並未建立程序書進行查核要求,如何確認ESW系統電源符合Class 1E設備所需運作環境,請電廠提出澄清說明。

七、抽查HPCI控制迴路之保險絲是否為正確額定電流容量,經查對GE圖面,發現H11-P601盤面標示牌編號TT RACK中保險絲編號E41A-F27(F13),容量為1A,執行查證時,因保險絲安裝位置及方向不佳,無法進行核對,請電廠注意大修後保險絲安裝位置及方向,俾供平時檢查作業順利執行。

八、DCR-C1-2043/C2-2044 ESW泵出口strainer room通風改善案,經查該DCR說明相關通風設備應列入定期維護,但該DCR僅說明程序書301.13及754.1需進行修訂,而未將程序書723.1「通風系統維護程序書」列入修訂要求。另,查證DCR-C0-2657於ESW泵出口strainer room地下層裝設通風扇改善案中,該DCR將緊急海水泵出口過濾通風扇E-80取消,並新增S-23及E-115 A/B等通風扇,但程序書304.13及754.1並未進行相關修訂。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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