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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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100 - 063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11 年 11 月 11 日
注意改進事項:
一號機安全相關電纜系統其電纜托架未裝設連續線型的熱偵測器及提供開放式撒水頭之區域自動撒水系統或佈置具方向性開放式噴撒管嘴保護,不符BTP CMEB 9.5-1 C.5.e之要求,請檢討改正。
注意改進內容:
一、經查證一號機安全相關電纜系統其電纜托架未完整提供連續線型之熱偵測器且未提供開放式撒水頭之區域自動撒水系統或佈置具方向性開放式噴撒管嘴的保護,以便對每一電纜托架提供適當之水量覆蓋,不符BTP CMEB 9.5-1 C.5.e之要求,請檢討改正。

二、二號機部分亦請檢討改正。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配合封存,已另案管控。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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