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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LM - 100 - 055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四廠 |
日期: |
2011 年 10 月 06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本會執行第44次團隊視察,有關龍門電廠消防PCT部分所發現待改善事項,請檢討改正。 |
注意改進內容: |
本會執行第44次團隊視察,針對龍門電廠消防PCT部分,發現有以下缺失:
一、消防系統管路沖洗作業不符NFPA相關規範之要求。
1.消防系統管路沖洗所用程序書BOP部分(程序書0F-P16-01:輔助燃料廠房消防系統沖洗程序、程序書0F-P16-02:一號機廠外管路消防系統沖洗程序、程序書0F-P16-03:其它廠房消防系統沖洗程序、程序書0F-P16-04:廢料廠房消防系統沖洗程序、程序書0F-P16-07:消防泵室管路沖洗程序及程序書1F-P16-05:1號機汽機廠房消防系統沖洗程序)及NI部分(程序書0F-P16-01:輔助燃料廠房消防系統沖洗程序、程序書1F-P16-01:開關箱廠房消防系統沖洗程序、程序書1F-P16-02:控制廠房消防系統沖洗程序、程序書1F-P16-03:反應器廠房消防系統沖洗程序、程序書1F-P16-04:廢料隧道及熱修配廠消防系統沖洗程序、程序書1F-P16-06:開關廠房密閉式灑水系統沖洗程序)未依管路尺寸規定管路沖洗之流量(4in.管路應以400gpm(1514L/min)的流量來沖洗、5in.管路應以600gpm(2271L/min)的流量來沖洗、6in.管路應以750gpm(2839L/min)的流量來沖洗、8in.管路應以1000gpm(3785L/min)的流量來沖洗、10in.管路應以1500gpm(5678L/min)的流量來沖洗、12in.管路應以2000gpm(7570L/miin)的流量來沖洗。),不符 NFPA相關規範(NFPA 13、14、15、24等)之要求,且已執行之測試紀錄亦無管路沖洗流量相關之記載。
2.潔淨滅火系統(NFPA 2001)尚未建立測試程序書做相關測試之要求。
二、壓力試驗管理作業程序書(LMP-QLD-030)內容未列符合NFPA相關規範對管路壓力測試之要求。
程序書LMP-QLD-030內未規定(NI、BOP、YARD部分)符合NFPA相關規範(如NFPA 13、14、15及24等)要求之管路水壓測試方式、測試壓力、持壓時間及接受標準。
三、NI部分消防管路之水壓測試不符NFPA 14等規範之要求,需重測。
需重測區域包括反應器廠房(含圍阻體廠房、反應器廠房、主設備入口、柴油發電機燃油儲存槽)、控制廠房、開關廠房(含開關廠房、技術支援中心)、輔助燃料廠房(含輔助燃料廠房、第七台柴油機廠房)、廢料隧道及熱修配廠。目前雖已完成控制廠房及熱修配廠房之重測作業,僅熱修配廠房有測試報告可供確認,其測試結果符合NFPA測試規範之要求。
四、管路水壓測試之品質紀錄不完整,欠缺開關場消防管路之水壓測試紀錄。
五、FSAR 9.5.1.5對消防管路水壓測試之規定未將持壓時間納入,需修訂。
六、儀表校正範圍不足。
一號機ACB#1 B3F出入管制大樓及機組行政大樓,於97.12.18日執行消防水壓測試所使用之水壓測試壓力錶(0-30㎏/㎝2)其校正範圍(SGS校正僅0-15㎏/㎝2)未達工作壓力(0-19㎏/㎝2)所需。
七、龍門配005-M-083-005(第一冊分項次5)消防水泵房壓力試驗檢驗表,管路試壓作業程序書(CAE-002-07)項次8,壓力錶校正編號填寫錯誤,208011802應改為208011803。
八、FSAR 14.2.12.1.45b POTP系統驗證之測試項目,未將潔淨滅火系統(NFPA 2001)列入。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1.龍門電廠壓力試驗管理作業程序書(LMP-QLD-030)。
2.消防系統管路沖洗作業程序書。
3.FSAR 14.2.12.1.45a、b。
4.NFPA 13、14、15及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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