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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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CS - 100 - 008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11 年 06 月 03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請檢討改善2號機第24次大修期間,視察發現反應器爐心噴灑管路焊道自動超音波檢測相關之缺失問題。
注意改進內容:
1. 程序書701.23未訂定檢測儀具,使用中的再校驗要求,不合乎ASME CODE第十一章 Appendix Ⅷ-3330(每使用12小時,須再校驗)要求,無法確保儀具之可用性。

2. 本項作業前,台電公司應完成外包之檢測程序書與AUT檢測人員能力驗證(Performance Demonstration Initiative,PDI)資格等相關規定之審核,方可據以執行檢測。

3. 程序書701.23係採用奇異公司之檢測程序書GEH-UT-511第16版,但未提供本程序書內相關引用與審查用程序書,如人員資格(386HA480)、人員訓練(GE-ADM-1025)等程序書。

4. 程序書701.23中,未訂定檢測記錄所需用之相關表格,不符合第7節(Recording)與9節(Reporting)之承諾。

5. 審查成套文件,發現評估時引用文件EPRI BWRVIP-18,不符合程序書2.9節係用BWRVIP-18A的要求。

6.成套文件中,如儀器、量具、探頭、校驗塊規等,檢測儀具與量具之品質文件,發現不規則存放、裝訂時倒置、部份量具(Caliper 12吋)校驗期過期(有效期04/05/98)等情形,無法確認其是否符合相關程序書要求,請檢討澄清。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ASME CODE第五章、第十一章,2001版~2003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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