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開始列印 | 關閉本頁 |
|
|
編號: |
AN - CS - 100 - 013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一廠 |
日期: |
2011 年 05 月 20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針對核一廠於二號機EOC-24大修起動期間執行HPCI注水泵可用性及流量試驗(150PSIG),因人為操作疏失造成測試失敗之缺失,請檢討改善。 |
注意改進內容: |
一、電廠於4月20日19:40~20:15執行606.4.2HPCI注水泵可用性及流量試驗(150PSIG)時,於泵啟動後發現無法達到要求流量(268LPS),當時品質及品保人員亦於現場查證。
二、測試作業發現流量無法提升後,宣布測試失敗,並請儀控人員查修,經儀控人員查詢測試過程時,運轉值班操作員表示有再按一次A/M按鈕後,已釐清問題所在。電廠發現缺失後,於當日20:25重新開始執行測試,於21:09測試完成。
三、經駐廠視察員查訪程序書執行者(運轉值班)及品質查證者現場狀況說明,執行者表示有依程序書步驟6.7節完成流量設定,但為再次確認設定之正確性,再按一次A/M按鈕,因而造成流量設定歸零(儀器特性)。品質人員表示,已確認步驟6.7節完成流量設定,但未注意值班操作者何時再按一次A/M按鈕。
四、經查,於該程序書6.7節最後一行以括弧顯示,(注意:若將A/M鈕切換,將使原設定消失,須依上述步驟重設)。由此顯示值班操作員並未詳閱此段文字,致造成本次之測試失敗,使機組進入LCO。值班運轉員雖已坦承人為疏失,但針對發生之肇因請檢討改善。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