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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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AN - LM - 100 - 024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四廠
日期:
2011 年 05 月 18 日
注意改進事項:
請龍門電廠針對汽機廠房雜項非放射性洩水系統淹水溢流事件,提出相關改善措施。
注意改進內容:
龍門電廠1號機於5月15日發生汽機廠房外側西北角雜項非放射性洩水系統(P31-NRD)淹水事件,滯留槽1P31-TNK-5052因水位過高,由該槽溢流管路流到槽區,因該區堰牆排水孔堵塞及滯留槽排水三通閥不可用,造成該區淹水至傳送泵水泥基座80%高,並由電氣接線箱底部接縫處滲入至汽機廠房EL. 2500空壓機房間內。本會視察員於現地視察並約談當值運轉員及廢料處理組人員後,發現若干缺失,請就以下各點檢討改進:

1.請改善並維持全廠排水相關設備妥善性,定期巡查可能淹水區域。

2.堰牆區內電纜及儀控接線箱底接縫處未密封,以致滲水流入汽機廠房,應改善密封完整性。

3.滯留槽區堰牆比馬達基座高,若遇颱風豪大雨,可能積水淹至馬達本身,請檢討改善預防。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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