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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號: |
AN - LM - 100 - 023 |
開立單位: |
核安管制組 |
廠別: |
核四廠 |
日期: |
2011 年 05 月 17 日 |
注意改進事項: |
請龍門電廠針對1號機控制室噪音過高提出改善措施。 |
注意改進內容: |
本會視察員於視察龍門電廠1號機控制室時,發現控制室通風系統噪音有過高現象,經視察員實地要求量測噪音值,確認通風口附近噪音值達85分貝(dB),已達勞工安全衛生設施第300條之噪音限值,依規定運轉員必須戴有效之耳塞、耳罩等防音護具,但考量運轉員工作性質,配戴有效之耳塞、耳罩等防音護具並不符運轉員工作需要,另依據美國核管會NUREG-0700規定,控制室噪音值應小於65分貝,以便工作人員能有效溝通,請龍門電廠儘速改善控制室噪音,此外,控制室噪音過高已存在一段時間,請龍門電廠加強注意運轉人員體檢時之聽力測驗,以確認運轉人員於控制室噪音改善前,是否有聽力受損現象。 |
處理狀態: |
已結案 |
處理情形: |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
參考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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