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能安全委員會

| 開始列印 | 關閉本頁 |
編號:
AN - CS - 100 - 010
開立單位:
核安管制組
廠別:
核一廠
日期:
2011 年 05 月 11 日
注意改進事項:
針對核一廠二號機EOC-24本會大修視察發現之缺失檢討改善。
注意改進內容:
一、維修作業承包商管理與品質檢驗作業

針對承包商工作前之重點講習,經查機械組、儀控組、電氣組支援人力(包括修護處承包商)均依要求執行工作前講習,講習內容符合程序書要求,但發現機械組承包核子反應器系統電動閥與閥門檢修之承包商,有2人應到而因故未到(未參加工作前重點講習),承辦人員並不知情,雖經確認仍可符合合約證照張數要求,但對承包商之管理請再加強改進。

二、主發電機維護查證

抽查發電機靜子槽鬆緊度測試工作程序(程序書728.14),發電機定子線圈及通風管電阻測試(程序書728.12),主發電機通風管壓降試驗(程序書728.12.1),於審查測試文件時,發現其平行查證及品質查證作業未反應實際查證情形,例如平行查證員未實際各點查證,但最後則以簽名概括承受,請檢討改進。
處理狀態:
已結案
處理情形:
台電已完成相關改善,同意結案。
參考文件:
核能安全委員會 著作權所有 © nusc.gov.tw. All Rights Reserved.